【本報訊】領匯上巿一波三折,公屋居民盧少蘭如期於昨午一時前提出上訴,卻缺席聆訊,上訴庭「緊急」聆訊後於昨晚八時將上訴駁回。雖然房委會再贏一仗,但盧婦表示會上訴終審法院,房委會再度要求申請將上訴終院的通知期縮短至昨晚十一時,雖然被上訴庭否決,但房委會將於今日直接向終院提出申請,要求終院盡快解決有關法律訴訟,否則下周一仍未能解決所有法律問題時,領匯上巿計劃將會擱置。法律界人士批評房委會做法是「脅迫」終審法院。 記者:梁瑞珮、何文雯、莫劍弦
條關注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昨日質疑,房委會作為勝訴一方,向終審法院上訴的做法前所未有,訂下期限更是企圖hijack(脅迫)香港的司法制度,手段如同blackmail(勒索),「咁即係想畀壓力法庭!」他希望終院法官作決定時不受外界壓力影響。
房委會將於今天向終審法院申請縮短上訴期限,希望在下周一前消除不明朗因素令領匯可如期上市。消息人士稱,這決定是基於公眾利益,目的是避免五十萬投資者及國際投資者的損失。房委會產業分拆出售督導小組曾考慮各個選擇,包括擱置上市,讓盧少蘭有更多時間提出上訴,由於這樣做對超過五十萬投資者不負責任,故才採取以上做法,交由終審法院決定。房委會亦向盧少蘭作出建議,願意支付向終審法院提出訴訟的律師費。
房委會負責領匯上市的督導小組昨晚一直開會,討論領匯上市官司進展,以及一旦無法趕及上市前完成所有司法程序,應該如何應變。有督導小組成員透露,雖然他們決定維持有條件上市決定,將押後上市的「死線」拖延到下周一早上,並且要求代表律師馮華健今早向終審法院申請縮短上訴期,但他們明白終院接受機會不高,所以已做好擱置上市準備,昨日會議未有機會討論一旦擱置,何時安排重新上市。
今次司法覆核有份代表盧少蘭的大律師潘熙稱:「公道自在人心!」他不會回應房委會申請縮短上訴通知期是否公平。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指出,居民有權申請上訴至終院,公會內有很多會員關注今次事件。
代表房委會「再贏一仗」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昨在庭外表示,非常感謝上訴庭快速處理是次上訴,確認房委會的上巿計劃合法,釐清最重要的疑慮。至於再度申請縮短盧少蘭之上訴通知期,由法定的二十八日縮短至僅得三小時(由昨晚八時上訴庭宣判起至晚上十一時計),馮說:「想令到有一個最終解決。」
馮華健承認事件未了結,因可能上訴往終院,他拒評領匯最終能否上巿,並謂:「我唔會作一個推測,呢樣嘢唔係我控制。」
促使房委會作出這次司法史上「大膽」舉動,原因是多日來「失蹤」的盧少蘭昨晚致電電台節目。馮華健向上訴庭指出,從傍晚電台節目得知,盧少蘭稱會就上訴庭日前的頒令及昨天之判決,向終院提出上訴,故同樣以案件涉及極大緊急性,按《香港終審法院規則》,要求將二十八天上訴通知期縮短至昨晚十一時,但申請遭上訴庭拒絕。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房委會的申請,是否有知會盧少蘭,指房委會做法屬單方面申請;況且按有關規則,上訴庭無權批准該申請,但房委會可直接向終院申請。
繼上訴庭前日頒令,六十七歲的居民盧少蘭透過律師於中午十二時三十七分(即限期前二十三分鐘)正式入稟上訴,但最終因未獲法援,遂在下午二時半上訴聆訊展開前,指示律師毋須代表她到庭,即使律師願意義務出席,她本人並沒有現身。
馮華健向上訴庭披露,房委會曾提議支付盧的上訴律師費,但條件是她承諾不能再上訴往終院。據知,盧拒絕房委會的建議。結果整宗上訴由馮華健「唱獨腳戲」,房委會同時就原審法官夏正民批准居民司法覆核許可及拒絕判居民輸訟費兩項決定,提出上訴。上訴庭退庭商議兩小時後,駁回盧的上訴;至於房委會的上訴則毋須處理,今日頒布詳細判詞。上訴庭也沒有應房委會申請處理訟費事宜。
案件編號:HCAL1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