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和合石新村一幅官地被非法用作停車場,更為方便汽車出入,非法將村口行人斑馬線四支防撞石柱移走,將斑馬線作為汽車出入口,更有司機貪圖方便違反交通規例,逆線行車,村民投訴司機違例駕駛,危及行人安全。
和合石新村村民彭先生稱,和合石新村近銘賢路一石廠門外斑馬線,近兩個月有不少貨車由和合石新村駛出後,駛過石廠外行人路再駛入斑馬線及逆向行駛。
他說,早前午飯時段在石廠門外斑馬線過馬路,被尾隨由和合石新村駛出的貨車響按嚇了一跳,回頭一望驚見一貨車駛進斑馬線上。「我回頭望架車,司機違例駛上斑馬線,重咁囂張響按,真係橫行無忌!」
其後他入村查看,發現距村口約三十米有一個貨車停車場,懷疑有人非法開設停車場,拆掉村口行人路防撞石柱,用斑馬線作為汽車出入口,部份貪方便司機,就地在斑馬線上逆線行車掉頭,罔顧行人安全。
記者到和合石新村視察,發現距村口約三十米有一片空地,可供二十至三十部車輛停泊,當時停泊有八輛貨車。記者在斑馬線旁觀察,半小時內見有三輛貨車駛出村口,駛入斑馬線,逆向而行。
地政總署函覆本報稱,地政總署職員本月八日到上址視察,發現上址斑馬線上原有石柱被人非法移走,村口空地屬政府土地,當時有車輛停泊。為加強政府土地管理,避免被用作停車場,地政總署將於官地圍上鐵絲網及豎立政府土地告示牌,列明不准在該幅政府土地內停泊車輛,如發現仍有非法泊車情況,地政總署會先根據香港法例《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發出通告,然後把車輛拖走。
地政總署稱,和合石新村口斑馬線前防撞石柱,以往曾發生被非法移走事件,地政總署除要求路政署重新裝上較粗石柱,以保障使用斑馬線人士安全外,亦知會警方留意上述情況。
警方函覆本報指出,上水分區警署曾派員到上述斑馬線查看,確實有一停車場的出入口是對正該條斑馬線,而之前豎立於斑馬線旁邊行人路的四條石柱,相信是被人移走,以便司機進出停車場。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司機在斑馬線範圍內不得作「U」型掉頭,否則會被檢控。
運輸署回覆表示,所有建築物包括停車場的車輛出入口均受地契規管,運輸署會就有關停車場的出入口問題與地政總署跟進。有關地點是斑馬線行人過路處,運輸署發現設於斑馬線的石柱被非法移走,運輸署會與路政署跟進重新安裝石柱。 (一二○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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