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怎能把訴訟視為「搞事」! - 盧峯

蘋論:怎能把訴訟視為「搞事」! - 盧峯

經過多天沉默以後,特首董建華先生終於禁不住就領匯上市的訴訟作出評論。他說領匯上市本來是件好事,也經過詳細及周詳的籌劃,現在卻因為有人「搞事」而出現波折,他認為事件已損害公眾利益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形象。我們雖然也認同領匯上市合乎公屋居民及社會利益,但對於董先生指訴訟是有人「搞事」卻不敢苟同,並且認為這樣的言論是不明智及不合理的。
正如我們在較早前指出,香港的法律制度容許任何人透過法院、透過司法程序保障本身的權益,不管有錢無錢、有權無權的人都擁有同樣的權利、都不應受歧視。這一回兩名公屋居民就領匯上市提出訴訟正正是行使這樣的法律權利,特首怎麼能把他們的行動視為「搞事」呢?難道他認為市民透過法院捍衞本身的權利也是「搞事」嗎?
毫無疑問,今次訴訟為很多人帶來不便、令很多投資者失望、令特區政府尷尬、令房委會付出不少額外的成本,但我們認為訴訟不會對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及形象造成損害。要知道香港得以成為亞洲及中國的金融中心,不僅是由於香港擁有完善的金融基建、不僅是由於香港的資訊可以自由流通,更重要的是香港擁有獨立、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讓所有人包括大小投資者、大小企業及一般市民都可以循公開公平的程序處理紛爭。今次訴訟再次體現了本地司法制度的優點,這怎麼會損害投資者的信心、怎麼會損害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呢?董先生的「搞事」論怎麼站得住腳呢?

至於領匯能否上市,直到昨天晚上,雖然上訴庭及高院原訟庭都先後判決房委會勝訴,都先後確認領匯上市的合法性沒有問題,但由於公屋居民仍可以向終審法院上訴,整個問題依然懸而未決。房委會方面為了盡快完結訴訟,已透過代表律師向終審法院要求縮短上訴期限及盡快處理上訴,房委會更表明若果到星期一仍沒有終審判決,領匯將會擱置上市。我們認為,由於訴訟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房委會提出有關申請是無可厚非的,也不能算是向終審法院施壓,因為法院有絕對權力接納或拒絕房委會律師的申請;事實上昨天上訴庭就拒絕了縮短向終審法院上訴期限的申請。我們希望,不管終審法院今天作出怎樣的裁決,訴訟各方及特區政府都應該接受,以讓整個爭議、整個訴訟能按現行法制,能透過既有的制度解決;因為香港的司法制度是比領匯或甚麼政府資產更寶貴的東西,是不應該因為今次訴訟而受到損害的。
(圖)經過多天沉默,特首董建華終禁不住就領匯上市的訴訟作出評論。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