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名男生,利用手機的拍攝功能,在圖書館偷拍一名女士四張裙底照,當場被揭發,警員在手機中另發現十多張女性裙底照。涉案男生昨於北九龍法院承認一項觸犯公眾道德罪,裁判官斥責他侵犯事主私隱,造成滋擾,案情十分嚴重,遂下令提取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本月三十日判刑。
二十三歲被告陳浩然,被控於今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旺角花園街市政大廈五樓公共圖書館內,拍攝三十六歲女事主的裙底照,行為猥褻令人厭惡。
案情透露,當日事主在圖書館看書,忽然聽見身後傳來怪聲,回頭看見被告蹲在地上,用手機在其左裙底下拍攝。事主臨危不亂,伸手奪去手機,以防被告刪除相片。警員到場後撿走手機,發現內有十五張裙底照,其中四張屬事主,遂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NKCC9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