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官申請凍結搬遷期失敗

三高官申請凍結搬遷期失敗

【本報訊】居於東半山聶歌信山道高級公務員宿舍的三名政府高官,指政府要求租戶在一年內調遷,卻不給予同級宿舍,違反《基本法》,並因擔心明年八月搬遷限期屆滿前,訴訟仍未完結,故向高等法院申請凍結搬遷限期,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法官鍾安德昨頒布判詞,指聆訊可望在明年一月底展開,故不必暫緩限期,遂撤銷申請。

料明年一月聆訊
根據判詞,法庭負責排期的職員已知會法官,司法覆核可在明年二月七日前進行聆訊,大概是明年一月第四或第五周,暫定需時三日,而法官亦定下明年一月七日,進行指示聆訊。
本案申請人包括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單格全、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許國鴻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長(技術)文鼎。單格全昨日到庭取判詞,但表示要研究判詞,才作回應。
案件編號:HCAL15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