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代表兩名公屋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房委會申請縮短上訴期的要求「史無前例」,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形容,上訴庭縮短領匯官司敗訴人上訴期限的決定非常罕有,可能引起敗訴人就此決定申請上訴。
陳景生表示,居民若要挑戰上訴庭縮短期限的決定,必須證明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或重大原則問題,若只是純粹涉及一、兩個人的個別利益,法庭未必批准上訴。
大律師郭瑞熙亦指申請縮短上訴期屬罕見,認為房委會的做法不太合理,「當然佢(房委會)有個好大嘅利益要照顧,但係申請人嘅legalteam(律師團)咁短時間點畀法律意見呢?」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上訴庭批准房委會申請將上訴期限縮短可能會帶來更多不明朗因素。他表示由於上訴庭的決定仍可受到終審法院的推翻,故此如果申請人在領匯正式上市後,才就上訴庭昨日的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之後所涉及的事情將會更複雜。
杜又認為上訴庭是次決定對法律程序帶來質疑,「領匯投資者嘅利益係咪比法治同法律程序本身更重要呢?」他指出縮短上訴限期及在短時間內開審,可能會令聆訊因準備不足而導致有瑕疵。
前綫區議員陶君行對房委會此申請甚表不滿,認為違反法律及法治精神。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亦認為上訴庭決定極不公道,因法官「為咗一個商業嘅決定,不惜犧牲普通市民應有嘅權利,作出破天荒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