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 限44小時內上訴<br>今午一點鐘領匯定生死

史無前例 限44小時內上訴
今午一點鐘領匯定生死

【本報訊】挑戰房委會分拆商場及停車場上巿合法性,被判敗訴的公屋居民會否上訴,成為領匯下周一能否上巿的關鍵,上訴庭昨接納房委會申請,頒令將慣常的二十八日上訴通知期大幅縮短至僅得四十四小時,居民須於今午一時前通知法庭是否上訴;若提出上訴,上訴庭會於下午二時半展開上訴聆訊,趕急程度可謂「史無前例」。 記者:梁瑞珮

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昨在上訴庭提出申請時指,按現時的時間表,擔任領匯上巿的三間全球保薦人(滙豐、高盛及瑞銀)需在今晚九時開會,決定是否繼續上巿,然後發出公告讓報章刊登,應證監會要求,於周五見報,通知公眾。因此,領匯最終命運,視乎上訴庭能否趕及今晚九時前作出判決及結果。
雖然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沒有明確承諾今晚九時前作出裁決,只表明會盡快作出判決;馮華健在庭外表示,他不可以強迫法庭幾點作出判決,但相信法庭可以處理得到。馮對上訴庭接納房委會的申請表示滿意,暫時不評論案件最終會否鬧至終審法院。
代表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則在庭上表示,申請人盧少蘭在朋友家暫避,未能跟盧聯絡,故暫時未知她會否繼續上訴。戴反對房委會之申請,並謂若上訴也沒有經費,居民需申請法援,但現已過了辦公時間,要待今早才可提出申請。馮隨即提示戴,政府電話簿內有法援署署長的寓所電話,法官司徒敬亦表示希望署方會加快處理。

盧少蘭是否上訴左右大局
兩名被判敗訴的公屋居民,其中一人馬基召(七十七歲)已表明不會提出上訴,現時可「左右大局」的只餘下盧少蘭(六十七歲)。據消息稱,盧婆婆雖然接受法庭決定,會於今天下午一時前決定是否上訴,但就不接受法院立即於下午二時半匆匆進行審訊的安排。

據了解,她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尋求推翻有關決定,理據包括沒有時間申請法援及沒有足夠時間處理上訴文件,據有關法律意見指,連嚴重罪案如謀殺、強姦等也有二十八日上訴期,但不明白為何這次事件情況並不嚴重,要剝奪申請人二十八日上訴的權利,因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會要求終審法院推翻有關決定。
立法會議員鄭經翰認為房委會做法「相當霸道」,等同向兩位居民施壓,他不希望兩名居民因財政困難而放棄法律權利,若二人未能成功申請法援,他將再想辦法協助。他批評房委會不應迫居民縮短上訴期限,又不滿馮華健在法庭上讀出指自己是事件幕後黑手的報道,他表示會向大律師公會投訴馮華健。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公屋商場及停車場租戶大聯盟等團體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據他了解盧婆婆有意上訴,但因擔心涉及龐大金錢及外間壓力,故仍要三思。前綫區議員陶君行重申,申訴人一旦提出上訴,法援署無理由拒絕其法援申請,因法官判詞已肯定申請人的司法覆核具一定理據;不過,若申請人未能成功申請法援,他亦會盡力提供協助。另外,約有十個民間團體聯署反對房委會將商場及停車場私有化,並支持居民繼續上訴。

房委會:依法治符公眾利益
按《高等法院規則》,兩名被判敗訴的公屋居民可於二十八日內通知法庭是否上訴,但房委會指案件涉及極大緊急性,最終影響領匯上巿進程,昨向上訴庭申請,按該規則第59命令(3)要求縮短該上訴通知期。由星期二下午五時,高院法官夏正民作出判決起計算,將通知期縮短至今午一時僅得四十四小時。
房委會發言人指出,昨日的申請目的在盡快完成上訴程序,使領匯能否如期上巿明朗化,並依照法治精神進行,並完全符合公眾利益。
對於領匯訴訟事件,商界認為不會影響投資者對本港市場信心。地產建設商會會長何鴻燊認為,有人將事件政治化,擾亂市場運作,但他不擔心事件影響國際投資者對本港信心。
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表示有關訴訟只是個別事件,他覺得有關事件對香港作為一個金融中心「無乜問題」。他個人獲分派四十七萬二千個領匯基金單位,而集團旗下每個企業如中華煤氣及香港小輪亦有申請,並獲分派相若數量。
港交所行政總裁周文耀昨日出席上市儀式後表示,對本港司法制度有信心,相信領匯因訴訟延遲上市,最重要是市場有高透明度。
案件編號:HCAL1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