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灣事件制衡大財團

紅灣事件制衡大財團

陳穎茵

香港兩大地產商在上星期五,終於宣布決定不拆卸紅灣半島,理由是順應民意,顧全社會的和諧氣氛。然而,地產商對於失去估計值數十億的利潤,仍耿耿於懷,在聲明中強調,不願見到香港尊重私有產權和合約精神受到衝擊,破壞自由經濟的營商環境。
將自己塑造成自由市場的捍衞者,警告公眾只此一次,下不違例。有學者亦附和,認為事件反映香港的自由市場及私有產權制度,受到衝擊。
其實,早在地產商買入紅灣半島,並表示要拆卸重建時,已有不少輿論以私有產權、自由市場為理由,替財團這個極為浪費及破壞環境的決定護航。
擁有產權是否可以為所欲為呢?假如紅灣半島只是一件小朋友收在家中的積木玩具,財團起後再拆一百次,市民亦不能置喙,但是紅灣半島的拆卸,卻是影響所有市民的權利,包括呼吸空氣、堆填區的土地成本等。市民要問:財團的私有產權要保護,那市民的又如何呢?
事實上,紅灣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過去財團透過本身與政府的特殊關係,將商業王國不斷膨脹,在市場上建立壟斷位置,而壟斷資本對政府的影響力又產生惡性循環,進一步加強財團對政府苛索的能力。

特區政府剛成立時,便有本地大財團因未能適應自由民主改革,從而限制財團過去任意妄為的做法,而威脅要從香港撤資,嚇得政府心急如焚,輸送各種利益,如由高科技變身的地產項目等。
財團透過本身與政府的特殊關係,將公眾的成本轉化為本身的利潤,在香港這個不民主社會甚為普遍。財團只會強調本身的利益,是私有產權,不容干預,卻將造成的環境破壞及其他社會成本,簡化為所謂界外效應。由於不能明確負責的對象,所以要由社會總體承擔。拆卸紅灣半島正是一個例子,由於無從計算對環境造成的破壞,財團應負多少責任,因此,財團只做少許環保的門面功夫,便企圖把社會成本變換得來的利益,據為己有。
假如政府公正嚴明,還可以透過徵稅、補地價等手段,向財團收回利潤,補償社會部份的損失,但是在官商勾結、政府由財團控制、「選舉產生」的情況下,便只有財團的利益得到保護,而犧牲的就只有公眾。

大財團透過這種政經人脈關係,不斷累積資本,其他商人難與富可敵國的財團競爭,只會進一步強化大財團的壟斷地位及對政府的影響力,威迫政府輸送更多利益。這樣,何來自由市場?
我們認為,要改變這個困局,令政府的認受性來自市民,有足夠的力量抵抗財團的苛索,不用時刻擔心財團到中央告「御狀」,全面落實民主制度是唯一的出路。事實上,紅灣事件的最終結果,已反映民主制度對官商勾結及違反公平競爭的枱底交易,已產生了制衡。過去,代表工商界的政黨,在今次需要爭取民意支持的情況下,亦不敢走出來顛倒是非,為大財團的做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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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民主發展網絡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