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保齡球港代表資格 貪財妻下堂<br>前警員車禍家變索償200萬

失保齡球港代表資格 貪財妻下堂
前警員車禍家變索償200萬

【本報訊】出身警察世家的一名警員原是警隊保齡球高手,曾代表香港隊出賽,一次車禍,令他握槍及打保齡球的左手無法用力,令他大受打擊,要定期接受精神治療,並黯然退出警隊;而其貪財的妻子要與他離婚。他指車禍因一名的士司機疏忽造成,索償二百多萬元,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偉強

現年三十五歲的原告姓張,八七年加入警隊,○○年遇上車禍時,隸屬石硤尾分區巡邏小隊,他請病假二百八十四天,次年申請提早退休,現職大廈看更。

父母皆任職警界
原告說,自少受任職警界的父母薰陶,夢想做警察,從沒想過提早退役,但車禍傷及頸項,以致左手麻痹,他偏偏又是左撇子,以致不能握槍,亦出現精神病病徵,被上司及同袍孤立;精神科醫生亦建議他退役,原告在無可選擇下才離職,若沒離職,可望晉升為警長,與已退休父親睇齊。
原告以往代表警區,參與很多球類運動,包括保齡球、籃球、排球和足球,甚至曾代表香港隊出外參與保齡球比賽,但受傷後「一樣都冇掂過」,再入選港隊的希望幻滅。
原告又說:「我要定期覆診,僱主聽見,便以種種理由將我打發,所以好難搵工,靠退休金及殘疾津貼過活,後來隱瞞病情,才搵到𠵱家份工。」
原告又提到其妻貪財,愛名牌,九九年奉子成婚,花掉五十九萬元大搞豪華婚宴,結果欠下財務公司五十萬元,但他失去工作後,妻子不想捱苦,便要離婚,他說:「貪錢嘅女人,要唔要都罷!」
辯方大律師認為,原告的精神問題,其實源於與妻子離婚、欠財務公司債及與上司不睦。

司機不小心駕駛
車禍發生於○○年九月二十三日,原告駕車駛經石硤尾白田街,被告杜汝斌突然駕駛的士從窩仔街小路駛出,原告煞車不及相撞,後來杜汝斌在法庭因不小心駕駛罪,判罰款一千五百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88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