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埔寨吳哥窟,有兩個警察走過來,解下胸前的警察徽章,向遊人兜售,每個二十美元。
除了徽章,制服也可以買,還有警帽、警靴,一身都有價,嫌貴,還可以還價,除了他身上的那枝配槍(在褲襠裏肉造的那一根其實也可以)賣不了,其他通通可以賣。
原來柬埔寨的警察,每月只有二十五元美金工資,機場海關的入境處官員,月入三十元。在機場過境,護照如果塞一張五元美金的現鈔,那就旅途愉快,如果沒塞錢,加上是中台護照的持有人,一定會被留難,誰敢財大氣粗地抗議,就把你請進貴賓室,一身衣服扒清光,以緝私毒品為理由,叫你把兩手放在腦後,蹲下來,來回做五十下青蛙跳。
柬埔寨為甚麼搞成今天這樣子?因為總理名叫洪森,是個獨眼龍。洪森本來是赤柬的一個士兵,打仗的時候給子彈打瞎了左眼,今天,洪森在拍照的時候,只有那隻直挺挺地瞪着的左眼,閃動着人性的光輝。
赤柬攻陷金邊時,洪森只有二十三歲。赤柬領袖波布把金邊市民全部趕去農村,然後展開滅族的清洗。洪森也是一個赤柬兵,他親手殺了多少人,沒有人知道,但後來赤柬連自己人也殘殺,洪森眼看形勢不對,就逃到了越南,找越南政府協助,讓他帶一支軍隊攻陷了金邊,那一年,他才二十六歲。
這是洪森一生最偉大的決定︱︱他背叛了他的「國家」︱︱如果赤柬就代表了柬埔寨這個國家的話。赤柬的幕後主人是中國,越南的後台老闆是蘇聯。洪森殺了中國的幾條看門狗,中國自然震怒,以對待彭定康、李柱銘、李登輝的打擊力度,天天大罵洪森是蘇聯和越南的傀儡。謾罵了幾年,洪森的權力鞏固了,中國沉默下來,然後又跟洪森打得火熱,洪森上月才以國賓元首的身份訪問廣州。這就是政治的現實。
洪森是總理,稱呼國王施哈努做爸爸,但洪森學英國人,自己冊封「爵士」。「爵士」可以買,公價十萬美元,還可以分期付款。誰一次付清的,洪森出席的宴會,就可以坐在第一排。分兩期付完的,坐第二排;五年內分期才付完十萬元,坐在第四五排。
洪森告訴柬埔寨人的一句名言是:「貪污是不會搞出人命的」。柬埔寨今天人人信服洪森。讓洪森下台?他們會哭喪着臉問:「洪森下了台,又有誰能坐他的位子呢?」對於一個又懶又膽小的弱等民族,前有波布,後有洪森,這是正確的天譴。洪森瞪着一隻玻璃造的眼睛,那隻眼睛,閃動着一股寒寒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