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駐守赤柱監獄二級懲教助理,貪圖金錢,協助一名獄中囚犯,偷運近二千粒「藍精靈」軟性毒品進監獄,供囚犯在獄中兜售,又替對方下注賽馬,協助帶香煙和賽馬賭波剪報等違禁品進監獄,該懲教助理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及串謀接受利益罪名,還柙至下月四日宣判。 記者:陳詠詩
被告為二級懲教助理麥永華(二十八歲)及現已放監的囚犯陳宜立(三十四歲),陳棄保潛逃,法庭昨日發出拘捕令緝捕歸案。陳除被控上述三項罪名外,另被控一項串謀販運藥物罪名。
麥永華於九五年加入懲教署,案發時駐守赤柱監獄,陳因搶劫罪判囚九年零三個月,於赤柱監獄服刑,至今年四月中獲釋。麥被控於○三年八月至○四年一月,收受陳每次一至二千元的利益,替其下注賽馬及助陳偷運藍精靈精神科藥物進監獄內。
麥透過律師表示,由於他不節制用錢,加上嗜賭,致經濟困難,因抵不住金錢誘惑犯案,事件揭發後,他和盤托出,令他如釋重負。法官先閱其背景報告,才考慮判刑。
控方指今年一月二十日,麥上班時被捕,同時被搜出一包共九百九十六粒藍精靈,一張賭波剪報及一封信。麥於警誡下承認,陳透過信件指示他提款,購買涉案藥物,再偷運進監獄。麥進一步透露,他曾於去年十一至十二月間,偷運一千粒同類軟性毒品給陳,又曾替他帶食物、香煙、賽馬賭波剪報,亦曾替陳投注賽馬。
麥又指,他着一名釋囚開立銀行戶口,讓陳存錢,麥便從戶口提款購買食物、藥物或提取報酬。
控方指該銀行戶口自開立以來,分十六次一共存進五萬七千多元。
案件編號:DCCC80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