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金牌選手,放個假來港自由行,一頭半個月已掙到半生掙不到的東西。國家體育領隊不滿,狠批是壞榜樣,「放逐」回鄉基訓。可是,他們仍中港兩地奔波,參加活動、錄影、宣傳……如何集中精神?或者你會說,「國寶」也是人。人人努力奮鬥不過為名為利。且運動員有年齡限制,索性見好就收山,為「後青春」日子打算是明智之舉。
但他們仍然堅持訓練。那麼辛苦,因為一天是運動員,是金牌選手,一天就保留「國寶」之銜。一旦退出當明星?馬上淪為凡俗。
每個人都需要擁有或勉強保留「身份象徵」。
有些明星,在影視圈沒有甚麼佳績,總是拍廣告,票房和收視率又低,但她們必須不辭勞苦拍點東西。不管如何,我是「明星」,有工開,正職是正職,副業是副業,有身份象徵可高身價。
一山還有一山低。若非當選佳麗,明星又做不到,女人樂於保留某人「紅顏知己」以便掛牌上市,因為那也是一個身份象徵。
急功近利而放棄了身份,你是誰?兩頭不到岸,甚麼也不是。何必殺雞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