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被指為「幕後策劃者」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昨日到高等法院聽取裁決後表示,對今次結果不感失望,認為沒輸掉堂費已感到十分開心。鄭大班承認今次訴訟費全數由他負擔,但直言自己能力有限,金錢方面的支持已到此為止,如果兩名公屋居民聽取法律意見後繼續上訴,便應申請法援,並指「唔批法援咪唔好上訴」。
鄭經翰於裁決後一直顯得從容不迫,不時發出他的招牌笑聲。對於法庭判兩名公屋居民敗訴,大班認為自己「冇輸到」,法官批出司法覆核許可足以證明法官同意表面證供成立。「因為有好多人話我哋冇理由打官司,所以法庭話我哋有理由申請JR(司法覆核),同冇阻延事件係最重要,亦證明我哋嘅質疑係正確。」
至於法官不批准房委會堂費,大班指這顯示有關申請不合理,而兩名公屋居民敗訴不須付堂費,又沒遭政府起訴,他已感到十分開心。他承認會全數負責兩名居民的律師費,但因部份律師是義務或半義務幫忙,故不便透露金額。
房委會打這場官司絕不鬆懈,所花律師費亦不少,由負責上巿計劃的物業賣方的法律顧問高偉紳律師行聘用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出戰」。據估計,單是馮華健的律師費可能已達六、七十萬元,由於本案相當急切性,收費可能更高,但不會超過一百萬元。
對於被指為事件的「幕後策劃者」,鄭經翰表示感到非常憤怒並加以否認,他指兩天前自己才首次與兩名居民見面,對話不足三句。「冇人會得罪五十五萬投資者,重要日日俾傳媒抹黑,但係我認為啱就會繼續做,我係唔需要掌聲。」
此外,大班指事件的意外效果,是政府撥出六成股份予市民。根據領匯認購文件披露,可供香港公開發售認購的基金單位數目為一億九千七百二十二萬個,佔全球發售基金單位一成。若公開發售認購的申請倍數超過一百倍,則啟動回撥機制,將最少佔全球發售基金單位的五成,撥回公開發售。由於現時公開發售超額一百三十倍,故回撥最少五成基金單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