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訴訟對金融中心形象絲毫無損 - 盧峯

蘋論:訴訟對金融中心形象絲毫無損 - 盧峯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昨天裁定兩名公屋居民反對領匯上市的申請敗訴,從而掃除了領匯上市的最大障礙。
我們認為,今次訴訟不但能釐清領匯上市的法律理據,更充份說明香港的法院、香港的司法制度有能力迅速透過公開公正的程序解決金融、商業上的糾紛,即使是小市民的權益、法律權利也得到充份的保障,不會因為事件涉及政府或涉及龐大的投資金額而有任何改變。我們認為,這樣可靠的司法制度實在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也足以讓投資者對香港投下信心的一票。
雖然我們同意公屋居民有提出訴訟的權利、雖然我們認為訴訟不會影響投資者對香港金融制度的信心,但我們對於公屋居民及團體提出的理據都不認同,並且認為這種把公共資產視為公屋居民禁臠的態度是要不得的。
首先,不管是公共屋邨、屋邨商場或屋邨停車場都是政府的資產、都是公眾的資產,不是公屋居民的資產,政府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公共房屋是在提供一種社會福利服務。只要政府繼續提供公屋服務,政府如何提供有關服務、如何處理手上的資產完全是政府的合法權力,公屋居民及相關利益團體根本無權代為決定;也無權指定政府該如何處理手上的資產。若果公屋居民連政府如何靈活處理手上的資產也有決定權,那有關的資產豈不變了公屋居民的資產嗎?

更重要的是,把公共服務私營化或以私人方式經營既是大勢所趨,也是改善公共服務的最有效方法。過往不少公屋商場及停車場在管理方面問題多多,根本未能有效運用資源、根本未能有效的服務公屋居民,現在政府及房委會透過領匯上市把大部份公屋商場及停車場私營化,商場的管理便可以改頭換面、便可以跟私人發展商的商場直接競爭,並大量減少僵化的官僚作風及規章制度。可以預期,在新的管理文化下,屋邨的商場將有更多推廣及促銷活動、將引入更多新鮮及有競爭力的商戶,這對居民以至屋邨商場的租戶都是有益無害的,他們有甚麼理由反對呢?難道公屋居民及商場租戶希望屋邨商場繼續死氣沉沉、了無生氣嗎?
我們認為,由政府部門直接提供公共服務的時代將逐漸過去,因為這種模式造成大量浪費及資源錯配。往下來政府若要繼續提供不同的公共服務便必須尋找更有效的方法、便必須盡可能借用私營機構的經營模式,只有這樣才能更善用緊絀的政府資源。我們希望不僅公務員要接受這個現實,接受服務的市民同樣要接受這個現實。
(圖)兩公屋居民日前就反對領匯上市提出訴訟,高院法官夏正民昨天裁定他們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