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到一名女性友人家中暢飲六支啤酒後,疑因從友人的神檯取下一副已開光的啤牌放進底褲內,先遭對方掌摑,繼而電召前夫前來幫手,中年漢遭其前夫及同行男子拳打腳踢,被刀𠝹傷頸項,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兩名涉及傷人的被告黎有發(四十歲)及伍志珍(四十三歲)為離婚夫婦。同被控於今年二月六日凌晨,在屯門友愛邨伍的家中,傷害事主陳炳燦(四十歲)。伍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黎則否認一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毆打他人嚴重受傷罪名。
根據事主作供指,事發前一晚,事主跟妻子爭吵,於是到伍的家中喝啤酒解悶,當時另有一男一女同場暢飲。其間,事主疑在酒醉下,取下伍放在神檯上一副已開光用作占卜的啤牌,並放入內褲,引發爭執。伍掌摑事主,又致電黎,着他前來相助。事主稱由於他視兩人為朋友,認為可以傾談一下,化解彼此爭拗,故在伍家中守候。事主供稱,當黎到達後即推他,與其同來友人向他拳打腳踼,該名友人更以萬用刀割傷其頸項,事主負傷離開。
案件編號:DCCC62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