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前廣州某所寄宿學校,舍監是個洋神父。有天發覺一寄宿生擅自把牀板從房間裏搬走,犯了舍規,馬上衝上前去,用蹩腳的英式粵語嚷道:「你,我要你的名!」
只是他將「名」說成了「命」,讓那寄宿生給唬得慌忙把牀板丟下就跑。
這是我從長輩口中聽來的故事,有個教訓:老外不容易把粵語學好。若有外國朋友要學粵語,我一定勸他們別白費勁,倒不如改學國語好了。粵語九聲,國語才四聲,何況學好國語會看中文書,粵語卻不頂用。再說,憑一口國語,你能在中國走南闖北。
粵語跟上海話、福建話一樣,都難學,在香港唱歌唱上多年的歌星AndersNelsson,粵語那麼棒,真教我佩服得六體投地(包括我的老二)。聽說他的老爸是牧師,在本地傳教,也許讓他受到好一點薰陶。碧眼兒能說粵語,咬字準確,沒侉聲侉調,他倒是我平生碰到的第一個。
說真的,國語比較易上口,只是相對而言,其實也並非那麼容易。一字多音,有時又分輕聲重音,也不好掌握。電話不「響」,老外說成不「香」;「打算」變作「大蒜」;「答辯」跟「大便」不分,都不足為怪。若叫他們用粵語說「88494」這個數字,肯定是「爸爸食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