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匯官司激辯 房委會要求今午裁決

領匯官司激辯 房委會要求今午裁決

【本報訊】高等法院昨審理兩名小巿民提出的司法覆核,挑戰房委會分拆屋邨商場及停車場招股上巿之合法性,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直指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是訴訟的「幕後策劃者」,教唆及發動居民提出訴訟,藉此達到政治目的,實濫用司法程序,法庭不應受理;房委會亦表明,若今天中午前沒有判決,或影響領匯如期上巿,將令本港蒙受不可彌補及無法估計的損害。
面對嚴厲的批評,立法會議員鄭經翰在庭外表示,知道訴訟會為政府財政上蒙受損失,他認為:「這樣才正是法律的代價」。對於指他擺布居民,他怒斥:「話佢哋畀我擺布?不但侮辱佢哋,亦都侮辱咗我」。 記者:梁瑞珮

法庭原定只審訊是否受理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則基於訴訟緊急性,要求將是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與正式聆訊合併進行;法官夏正民考慮公眾利益,決定「加班」將訴訟聆訊罕有地一次過展開。

馮指大班為幕後策劃
馮華健代表房委會向法庭傳達訊息,指若法官不能在今日午膳前作出判決,可能影響領匯如期上巿,法官夏正民表示,明白領匯上巿現已進入倒數階段,但沒有就房委會之要求作出承諾。
馮華健庭上指出,房委會早於去年七月公開宣布,將旗下屋邨商場及停車場分拆上巿,該決定被傳媒廣泛報道,屋邨居民並於翌月收到房委會通知,整項分拆計劃進行達十八個月,居民聲稱於上月發行招股書後才首度得知實不合理,現時才提出申請司法覆核,已超越申請司法覆核的三個月時限限制。
馮又引述多份報章報道,指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承認,他是該次申請的「幕後策劃者」,並願為申請人在申請法援前繳付申請司法覆核的費用。馮批評,鄭本身毫無利益關係,卻發動、教唆及促使居民在領匯截止招股前一天才入稟,是違反公共政策,法庭不應容許,更指鄭的干涉是為達到其政治目的而濫用法庭機制。
馮續指,居民延遲至招股截止前一天在法院門外示威,高調入稟,只為增加公眾注意,動機是要令房委會政治尷尬,這樣實令人擔心申請人是被第三者利用,從中賺取政治得益。馮強調,法庭不應容許訴訟被挾持以達政治目的。

馮表示,申請人延誤提出司法覆核申請及濫用司法程序,令分拆資產上巿的合法性產生不明朗因素,阻礙領匯如期本周四上巿,將對房委會、香港及無辜的認購者造成重大損害。
而房委會籌辦上巿的開支至少已花掉一億元,延遲或取消上巿,將錯失現時上巿的良好時機,若導致基金價格下跌,會導致天文數字的收入損失,連帶約五十一萬認購巿民也無辜受害,同時令香港作為亞洲集資及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受到無可彌補的損害。
馮指出,《房屋條例》第4條(2)(a)明確賦予房委會「在符合持有該等財產的條款及條件下處置任何該等財產」之權力,將屋邨商場及停車場分拆上巿只是行使其法定權力,同時確保履行其法定職責。

從未有諮詢公屋租戶
代表兩名公屋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則指出,房委會於去年七月是原則上決定分拆資產上巿,及後向商戶進行諮詢,不包括公屋租戶,租戶是於上月領匯招股書發出後才知有關決定,故不存在延誤申請司法覆核之問題。另《房屋條例》第4條(1)規定房委會須履行對居民的法定職責,將商場及停車場等公共資產分拆出售是違例,房委會不能以缺乏資源為藉口,而不履行對居民的法定職責。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AL154/04

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曾任律政專員。近年經常代表政府打官司。 黎樹雄攝

立法會議員鄭經翰被馮華健直指是今次訴訟的「幕後策劃者」,鄭回應稱馮侮辱了入稟人。黎樹雄攝

主審法官夏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