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羅金華其貌不揚,遇上一名對他死心塌地的妻子,她與丈夫二十載的婚姻路上,超過十年時間需與他人分享丈夫。雖然如此,她昨日亦到庭支持丈夫,並為他撰寫求情信。
羅妻在信中表示自己深愛丈夫,所以才於約十年前接受與丈夫的情婦同住。她亦道出丈夫多年來為情婦還債,對方其後更直認另結新歡,離家出走並留下親生女兒,她代為照顧,並視如己出,後來情婦將女兒帶走,其夫因此感到失落偷偷飲泣。坐在旁聽席上一直顯得十分平靜的羅妻,直至丈夫被押進囚室前一刻,她仍是緊緊握着他的手,對丈夫的深情盡在不言中。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