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教授轟侵私隱建議模糊不清<br>「用飛機大炮去針對傳媒」

港大教授轟侵私隱建議模糊不清
「用飛機大炮去針對傳媒」

【本報訊】針對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成立由印刷傳媒與公眾人士組成的自律委員會,專責調查報刊違規侵犯私隱事件,多個新聞團體及新聞學者批評,私隱定義模糊不清,該建議會引發很多灰色地帶,有新聞學者直斥法改會反應過份,更形容有關建議是「用飛機大炮去針對傳媒」,增加傳媒心理壓力,嚴重危害新聞自由。

恐會造成政府介入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陳婉瑩教授昨於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指出,法改會有關制止傳媒侵犯私隱行為的建議是弊大於利,因為私隱定義模糊不清,會引發不少灰色地帶:「好似王見秋個女接受富豪送樓事件,係私隱定係涉及公眾利益呢?係唔係每件事都需要拎去法庭去判,抑或由個機構去評核?咁對記者有好大陰影。」
她直斥法改會反應過份,「所謂傳媒侵犯私隱其實只係集中幾份中文報刊,係唔係要用飛機大炮去針對傳媒呢?」但她承認傳媒應提高自律性,她並呼籲市民發揮公民力量,杯葛違規侵犯私隱的報刊。
記者協會秘書麥燕庭也同意,保障私隱及傳媒業自律有改善空間,但她認為有關問題的嚴重性未迫切到需要立例規管,該會反對政府以任何形式參與涉監管傳媒的事項。

由公眾與業界共律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執委劉進圖昨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認為,當局應針對報業評議會的缺失作出改善,他又擔心自律委員會始終由政府委任公眾委員,恐會造成政府介入,干預新聞自由,而且若有關報刊不肯加入自律委員會,與現時報評會的處境分別不大。
法改會私隱小組成員陳文敏回應稱,法改會已盡量避免政府干預自律委員會,他承認法改會立場是由公眾與業界共律,並非單靠業界自律,因為私隱問題涉社會不同階層及利益,需要公眾人士提出不同意見。他又對傳媒擔心私隱保障定義模糊表示理解,但法改會已取得平衡,「唔能夠因無法界定私隱定義就唔做,只能盡量以客觀嘅第三者同公眾利益等界定,相信已經可包含大部份報刊嘅保障。」

法改會私隱小組成員陳文敏昨日稱,已盡量避免政府干預自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