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無權決定台灣命運

中國無權決定台灣命運

李少民

台灣「統獨」之爭十分激烈。但是,我覺得爭論的焦點搞錯了。焦點不應是贊成統一或獨立,而應該首先澄清誰有權決定台灣的命運。這個問題,如果問中共,中共認為中共有權決定台灣的命運。中共武力強大,如果台灣不聽中共的,中共就要用武力使台灣聽從。中共這個立場並不奇怪。五十年前中共就是用武力把國民黨從大陸打出去的。我想談的是中國老百姓的看法。
如果問中國老百姓這一問題,他們會如何回答?我在美國之音節目中接受採訪時向大陸聽眾提出這問題,他們用電話回答,台灣的命運,要聽中國老百姓的意見。如果台灣用民主的方式投票決定台灣宣布獨立,那麼要問問十三億中國人民是否答應。這個聽起來很「民主」的論據是錯誤的。
比如在蒙古國的總統選舉中,中國老百姓有沒有權利參與?沒有。因為中國老百姓不住在蒙古,哪位候選人當選,不影響中國老百姓的福利,所以中國老百姓就無權參與。因為如果由在這個國家沒有切身利益的人,來決定這個國家的命運,不僅不合法理,而且局外人投的是不負責任的票。
這就像一條在風浪和險灘中行駛的輪船。如何選擇航線,事關全船人的生死,船上的人爭論不休。假設由在遠處岸上的人來投票決定如何開船,但是岸上的人對於船上的人為自己的命運拼搏,毫無危機感,也根本不清楚各個方案的優劣,而不論採取哪一個方案,對岸上的人毫無影響。並且,岸上的人還可能處於「看熱鬧」的心態投票。

由中國居民決定台灣的命運,就和由在岸上的人決定船的命運一樣不合道理。台灣今年的總統選舉,宣布獨立是最主要的議題。「船上」的人(台灣人)對此爭論不休,這是因為台獨問題影響到他們的命運。在中共多年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宣傳下,大多數「岸上」的中國居民反對台灣宣布獨立。他們主張如果台灣宣布獨立,就打。
台灣已經是一個事實獨立的主權國家,有自己的法律、國籍、總統;台灣人到中國旅行需要簽證和護照,在中國的投資算「外資」,台灣與中國之間的貿易是「外貿」。台灣宣布獨立與否,不影響中國的稅收,不影響各省在中央的代表,不影響老百姓從政府得到的任何福利。總之,不影響中國居民的利益。所以中國居民沒有權力決定台灣是否宣布獨立。中國居民對台獨的表態,就和中國居民對任何外國總統選舉的表態一樣,不應起任何作用。
我不否認中國和台灣之間的關係,由於歷史原因,比一般的兩個國家的關係緊密。但這並不表示中國的居民和政府有權決定台灣的命運。這與中國無權決定曾經是中國的一部份的其他鄰國(如蒙古、越南、朝鮮、海參崴)的命運一樣。在歷史上,新國家的產生是用武力解決的。但是在現代的國際秩序下,一個地區居民的國籍從屬,是不應訴諸武力的。

聯合國憲章規定:「所有人民有自決權。根據這一權利,人民可自由地選擇他們的政治體制……成員國政府應支援實現並尊重自決權。」根據這一原則,近年東帝汶從印尼獨立出來,是根據東帝汶人民的意願,不是由印尼全體人民投票的。歷史上愛爾蘭從英國獨立,也是由愛爾蘭人自己選擇的,而不是由英國人民選擇的。當加拿大講法語的魁北克省的居民要求獨立時,是由魁北克的居民,而不是加拿大其他省的居民,來投票決定是否獨立。八十年代以來,魁北克的居民已先後兩次就獨立問題舉行全民投票,結果都是反對獨立的一方獲勝(最後一次以51%對49%決定不獨立)。加拿大在處理魁北克省獨立的問題上,確實做到了尊重住民自決的最高民主原則,甚至可能犧牲了其他省的利益(保護弱者和少數派是民主原則),因為魁北克省獨立,會影響到其他省居民的直接利益。
台灣已是事實獨立國家,正式宣布獨立不影響中國居民的任何利益,所以中國人民沒有理由決定台灣人民的命運。如果台灣之外的人要對台灣宣布獨立問題投有決定權的票,那他應該先移民到台灣居住,從台灣居民的角度來衡量宣布獨立的得失,這是他能投負責任的票的起碼條件。相反,如果台灣人民投票決定和中國統一,那也只是一廂情願,因為這要得到中國老百姓的投票同意方可。
對於國際社會和不居住在台灣的人,我們不應該告訴台灣人是否應該統一或獨立。國際社會應該做的,是維護台灣人的自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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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美國OldDominion大學管理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