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何詠昌,以及裕豐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李榮根和前副主席李榮燦等七名人士,分別涉嫌觸犯詐騙罪行而被廉署分案起訴。七人涉嫌串謀詐騙共逾二億六千三百萬元的信用狀貸款,兩案今日分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首案中,四十二歲的何詠昌被控串謀三十五歲的富昌前財務總監陳永炬、三十八歲的執業會計師李榮基,以及三十二歲的富昌前董事郭淑華涉嫌透過欺詐手法,協助富昌上市,以及詐騙逾八千九百萬元的信用狀貸款,他們共被控四項串謀詐騙罪名。
控罪指四被告涉嫌串謀他人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被告涉嫌揑改銷售發票及會計紀錄,以誇大富昌及其附屬公司在九八、九九年及二○○○年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額和盈利數字,以符合聯交所的上市規定。
何詠昌另被控涉嫌串謀他人詐騙多間銀行,涉向有關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聲稱裕豐的一間附屬機構曾與富昌的一間附屬機構及一間聯營公司進行真實的商業交易,並致使該等銀行根據有關信用狀分別向多間受益公司發放逾八千八百萬元款項。
餘下一項控罪指何及陳涉嫌與其他人士,利用類似欺詐手法申請一張信用狀,串謀詐騙逾一百萬元款項。
在另一案中,四十九歲的李榮根與五十二歲的李榮燦,以及三十六歲的裕豐前文員朱美儀共被控三項串謀詐騙罪,涉及信用狀貸款共逾一億七千四百萬元。
控罪於九八年十二月至二○○二年一月期間發生,其中一項指他們涉與他人以信用狀及信託收據,串謀詐騙多間銀行合共逾八千八百萬元款項。李榮根及李榮燦同被控另兩相類罪名,涉款逾八千六百萬元。
廉署去年十二月拘捕上市公司金禾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傅柱根等人時,也拘捕何詠昌及李榮根等,懷疑他們涉嫌偽造商業交易,騙取銀行信用狀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