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環署於去年八月例行巡查大角嘴惠康超級市場分店,撿走一批豬肉進行化驗,結果發現內含加速豬隻成長及令肉質鮮味、俗稱「哮喘藥」的違禁物質,服後輕者會令人心跳加速及手震,嚴重會導致心臟病。經營惠康超市的牛奶公司,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食物內含有害物質的票控罪名,被判款罰一萬元。
傳票內容指位於大角嘴大同新邨的惠康超市分店,於去年八月二十日出售一批食用豬肉,內含違禁物質「鹽酸克崙特羅」,俗稱「哮喘藥」。
被告公司代表昨在庭上承認控罪,裁判官向控方查問「鹽酸克崙特羅」的作用,主控解釋「鹽酸克崙特羅」可加速豬隻成長,及令肉質結實,入口更加鮮味,但其副作用輕則令人心跳加速及手震,嚴重可導致心臟病。
牛奶公司代表稱,惠康超市是循合法途徑購入涉案豬肉,符合屠房的檢驗標準,因未能通過食環署化驗室的標準而遭票控,公司方面對此覺得不公平,但亦決定認罪。裁判官指出,惠康超市是本港兩大超市之一,有責任設立有效機制確保食物質素,保障市民健康,遂判被告公司罰款一萬元,及支付食環署四百四十元檢驗費用。
案情透露,當日食環署派人例行巡查該分店,撿走一批豬肉化驗,結果發現含有「鹽酸克崙特羅」,於是提出檢控。
案件編號:NKS239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