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東半山聶歌信山道公務員宿舍的三名政府高官,興訟指控政府要求租戶在一年內調遷,卻不給予同級數宿舍,違反《基本法》,其暫緩搬遷的申請,原定昨日由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審理,但夏法官曾入住該宿舍,感覺有利益衝突,遂轉交另一位法官,最快可在明天審理。
夏法官昨甫開庭,便主動提出其難處,他說曾住聶歌信山道宿舍,四年前才搬走,他在宿舍有很多朋友,會一起喝咖啡、打網球及談天說地,知道哪些人有疾病、婚姻或孩子問題,亦了解他們要搬遷的壓力,他日撰寫判詞,要不受那些人事影響,實非常困難,遂決定迴避聽審。法官又指,本案確實有可爭拗之處,鑑於暫緩搬遷有迫切性,遂將案轉交鍾安德法官,最快可於明天審理。
本案申請人為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單格全、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許國鴻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長(技術)文鼎。
文鼎昨在庭外說:「我本人不認識夏法官,但我知道他住在聶歌信山道,見過他放狗。」文鼎同意夏法官避席。
另外,剛在公務員減薪上訴案中勝訴的單格全透露,政府上訴終審庭的許可申請,將於本周五審理。
案件編號:HCAL15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