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交易廣場滙豐銀行分行一名主任,涉嫌擅自盜取一名客戶的個人資料申請信用卡,再冒認卡主從銀行取得信用卡後,先後從銀行櫃員機盜取客戶至少四萬一千多元現款,信用卡中心察覺,近日透過銀行內部保安機制追查,揭發此宗銀行職員「自編自導」盜款案,並於昨午報案,警方拘捕涉案銀行主任,並調查他實際盜用了客戶多少款項。
被捕男子姓梁(二十七歲),警方發言人表示,中環交易廣場一間銀行的職員,昨午帶同涉案姓梁職員到海傍警署報案,指梁姓職員於上月涉嫌用客戶的資料申請一張銀行卡,然後用該張卡提取了客戶戶口四萬一千五百元,警方即拘捕姓梁職員,列盜竊案處理。消息稱,警方正調查疑人犯案動機,初步相信他盜用客戶的款項應超過十萬元,實情仍有待追查。
消息稱,姓梁疑人於上月涉嫌利用職權取得一名客戶的個人資料後,以該些資料向滙豐銀行申請信用卡,但將地址改動,以便他可收取由銀行寄出的信用卡通知信,並指定在其工作的銀行領取信用卡。結果他在收得銀行寄出的領取信用卡通知信後,即利用工作之便,在銀行內以卡主的身份簽領銀行發出的信用卡。之後,他即以該張信用卡,每日從櫃員機提款兩萬元,銀行信用卡中心發覺可疑,向有關客戶查詢,但對方否認有申請信用卡及用信用卡從櫃員機提取巨款。
消息又謂,銀行疑有人盜用客戶款項,調查有關的信用卡申領程序,發現該張信用卡是在姓梁疑人任職的銀行領取,翻查當日的資料,發覺姓梁職員曾處理該張信用卡,懷疑他與案有關,昨午報案後由上級帶他往海傍警署。
記者曾聯絡滙豐銀行發言人查詢,暫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