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監察西九評審

廉署監察西九評審

劉吳惠蘭

近日有不少言論指政府評審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建議書的過程欠缺透明度,令人質疑評審是否公正。作為建議評審委員會的主席,我最恰當的回應就是詳細介紹評審工作和評審準則。
評審委員會的成員來自十多個相關政策局和專業部門。名單除已透過傳媒公布,還上載在西九龍網頁讓人查閱。評審委員會並邀請了專家顧問就建議書的技術、藝術設施的營運及財務方面提供獨立意見。因此,評審是一個各部門互相合作和制衡的過程,並非一兩個人可以控制,更沒有人可以「隻手遮天」。
我們特別邀請廉政公署協助我們制訂了嚴格的指引。廉政公署代表更以觀察員身份參與整個評審過程。在這樣的重重保障下,所謂「官商勾結」、政府向發展商輸送利益,根本不可能發生,也是絕不能容忍的。

早在未開始邀請建議書前,評審建議的準則就已訂定,並在發展建議邀請書內詳細列明。評審的第一階段工作,是甄選符合強制要求的建議書。強制要求早在發展建議邀請書內清楚列明,絕不含糊。評審分三個主要範疇:一、技術;二、財務;三、營運、保養和管理。每個範疇的比重一樣重要。評審準則和其他與西九龍有關的資料都可在網頁找到。
有批評指政府試圖將西九龍發展計劃繞過立法會和城市規劃委員會進行,這是毫無根據的。政府由這個發展計劃的萌芽階段起,一直諮詢立法會。由九九年至今,我們與立法會多次討論,立法會轄下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及民政事務委員會的議事記錄是明證。我們在發出發展建議邀請書前,和收到建議書後,都曾向立法會滙報。
在城市規劃方面,一如其他發展項目,西九龍規劃發展必須得到城規會同意、批准才可落實,城規會將發揮決定性作用。在西南九龍分區大綱草圖上,西九龍坐落的地段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而指定用途訂明是「藝術、文化、商業及娛樂」。土地的使用不能超出上述訂明範圍,未有訂明的住宅發展必須向城規會申請;因此,城規會對文娛藝術區內的樓宇發展密度和高度,絕對有監控和決定權。

政府曾對城規會承諾,諮詢期間會安排各建議者向城規會介紹各自的建議,讓城規會直接了解各建議的規劃和發展理念。城規會對各建議書的意見,有助政府挑選最合適的方案。
在初步選定屬意方案後,我們會將方案提交城規會考慮,城規會同意後,我們才會與屬意建議者簽訂臨時協議。簽訂臨時協議後,我們會將建議中的各項發展規範,包括地積比率、不同用途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建築物高度限制和休憩用地等,提交城規會,讓城規會將這些發展規範納入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並按《城市規劃條例》規定,將大綱草圖刊登憲報,供公眾查閱。市民可就大綱草圖提出意見或反對。城規會會按一貫法定程序考慮和處理所有提出的意見。有關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最後會由城規會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這個過程保證了發展計劃受到城規會的監察,也保障了公眾參與的機會。待城市規劃及環境評估條例等所有法定程序完成後,我們才會把方案提交行政會議批准,並進而與中選者簽訂最後計劃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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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