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表斯文的精神科男護理偕子到屋苑泳池暢泳,其間懷疑兒子遭玩伴欺負,竟使出不同招數向年僅十二歲男童嚴刑責問,將他迫往深水區,一手緊握其喉嚨,一手將男童「㩒」入水底十多秒,又掌摑其臉,當男童坐在池邊喘息,再度遭男護理拖回水中施襲,幸得救生員及時營救才脫險。男護理昨在九龍城法院就一項襲擊傷人罪名受審,救生員梁海全(譯音)出庭供述救起受害男童經過。 記者:羅宇光
裁判官裁定被告蓄意及惡意傷害該名男童,所作行為令事主心靈受創,又指被告辯稱因愛兒心切,出於自衞心態才施襲的說法不合理,難以致信,故判他一項襲擊傷人罪名成立,押後至十二月二十一日判刑,其間為他提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三十九歲男被告王帆崎,報稱康復中心精神科護理員,被控於今年八月九日,在黃大仙威豪花園平台泳池,襲擊導致一名十二歲男童受傷,兩人均是威豪花園住客。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當日下午與妹妹及一名同學結伴到屋苑泳池暢泳,被告當時已在泳池跟兩名小童嬉戲,事主與妹妹及同學加入玩耍。
後來雙方各自分開玩樂,未幾,對方一名男童游過來,玩弄事主的泳褲,事主於是輕輕推開對方,豈料被告游至,迫他到池邊深水區,質問事主「認唔認打我個仔」,突然出手緊緊握着他的喉嚨,另一隻手則㩒他入水底。
事主供稱,被告十多秒後才拉他回水面,並兇神惡煞地問他「你認唔認」,他懇求被告放手,被告再次㩒他入水底,一名救生員出面干預,將他拉上水面,事主得以坐在池邊喘息,雙腿垂在水中。詎料被告仍不甘心,兇惡地對事主說「你要玩就同我玩」,並強行扯事主雙腿,拉他回水中,再度掌摑、握喉及㩒他入水底。
此時,幸得救生員再度出手阻止,事主才脫險,被告亦離開泳池,其後事主母親前來,見事主妹妹受驚痛哭,問明原因後報警,事主送院後證實頸項被揑至流血。該救生員供稱,目擊被告掌摑事主及㩒他入水底,其後根據住戶紀錄,領警員拘捕被告。
被告庭上辯稱,事發時看見事主和友伴聯袂追趕其十一歲兒子,想捉住其子雙腿,他基於救兒心切,情急下伸手分隔事主和兒子,卻不小心揑着事主喉嚨,指甲不慎割傷其頸部皮膚。被告承認當時反應過大,但只是出於自衞心態,希望警告事主不要妄為。裁判官指被告的說法難以致信,相信他出於惡意傷害事主,故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CCC1096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