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天台鐵皮屋的五旬夜更的士司機,懷疑樓下經營出租「籠屋」的二房東,是截斷其電源的幕後黑手,害他在炎夏酷熱難當,為了報復,摸黑在住了逾十名內地旅客的籠屋縱火,還企圖阻止住客逃生,導致兩名租客受傷,他亦燒至重傷,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縱火罪,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日,候被告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宣判。
五十歲被告李水育曾有詐騙、刑毀及在公眾地方打鬥等案底,他兩次結婚,均離婚收場,案發時獨居深水埗鴨寮街涉案大廈天台屋。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說,被告酗酒亦是犯案原因,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自食其果留院三月還要做植皮手術,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HCCC17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