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是母愛點化凡塵,現世公認最美的英文字是mother。
最美好的訴訟字眼,會是settlement嗎?
專司contentiousbusiness,說「和」不說「打」,大概有人要譏為怯懦了,殊不知大勇若怯。動輒喊「打」,隨時隨地全副武裝對簿公堂何難?能「和」,才最難能可貴。
Settlement是真正的finality。記得初出道經辦索償額逾二千萬官司,既有大師級御用大狀督師,自是少年輕狂,磨刀霍霍。直至審訊前數星期,被告存放千餘萬進法庭求和,御用大狀建議莫收,原因是我方勢強,保守估計賠償額不會少於一千八百萬,但原告淡淡然:「就收了吧。打,我曉得我贏了,對方是要上訴的,還不知拖我到何年何月,贏了還不是輸了?」一點妥協,海闊天空。
「和」,也並非單純看得通、放得下可以達成,箇中往往存在非一般技術較量。怎樣能迫使意氣用事,或心存奢望的對手返回現實的軌迹?百般訴訟技巧,各師各法,但說穿了離不開對證供和法理的掌握,知己知彼,有勇有謀,不戰而屈人之兵。
Settlement尚可更美好,例如當“Wepresentourbillofcostsforyoursettlement.”客戶欣然“Sure,goodworkdeser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