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引入通識教育的制度障礙 - 何洋

蘋論:引入通識教育的制度障礙 - 何洋

本欄曾將香港的教育制度比喻為中央計劃經濟制度,教育統籌局就像中國改革開放前的一個部委,而每家官立或津貼學校是其轄下的國有企業。
國企在計劃經濟內不願嘗試研發新產品,原因是缺乏誘因。開發新產品成功的所得並不屬於開發企業,而是歸於國家;相反若開發的新產品出現事故,企業卻要承擔責任。這就解釋了為甚麼在計劃經濟下,產品的門類(productvariety)不多。同理在現有教育制度下,香港的官津學校如同國企一樣缺乏創新的誘因。從這個角度考慮,我們對於政府在新高中課程內引入通識教育的建議不敢樂觀。
通識教育的一個重要目標,是要開拓學生的視野和鼓勵獨立思考。因此,通識教育不同其他科目,只按指定教材備課,然後在課堂上向學生講解課文內容便可。它要求的是老師和學生在一個很廣闊的範圍內,在不預設標準答案的情況下,對一些議題作深入探討。這就需要學校大膽地去嘗試和發掘各種各樣的教學形式和題材,而這些教學形式和題材可能與傳統的很不一樣,就如企業開發新產品一樣。但問題一如上述,今天香港的官津學校以國企形式運作,它們根本沒有誘因去這樣做。
不難想像,引入通識學科後,學校很快便會要求教統局給予該學科更詳細的課程內容指引,以求可以按章教學,盡量規避一切可能的風險,從而扼殺通識教育的目標於無形。
由此可見,在一個要求學校處處按既有本子辦學,在一個「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的制度格局下,推行通識教育先天上就困難重重,成功的機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