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視智障童教育權利

  政府重視智障童教育權利

特區政府一向重視智障兒童的教育權利,根據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弱智人士權利宣言及一九四八年世界人權宣言,我們已為智障兒童提供切合他們需要的教育機會。教育統籌局現正就高中學制改革進行諮詢,聽取學校、家長及社會人士的意見,包括智障兒童學校有關人士。
現時,本港所有適齡的智障兒童,均可享有九年的免費普及教育,與其他適齡兒童享有相同的教育權利和機會。對於不能在主流學校有效學習的智障學童,教統局更設有不同類別的智障兒童學校,讓不同智障程度的兒童,接受免費普及的小學及初中教育。這些學校設有護士及言語治療服務,其中嚴重智障兒童學校更設有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服務。
一般來說,智障兒童學校的學童在修畢初中課程後,可在其他機構繼續接受培訓。他們亦可參與智障兒童學校的兩年延伸教育計劃,進一步鞏固知識及能力,以便接受培訓及過渡往成人生活。
目前,全港資助智障兒童學校均已開辦延伸教育計劃。教統局在訂定學校開辦的班級數目時,已把參加該計劃的學生人數計算入內,以提供所需資源。此外,課程發展議會轄下的特殊教育需要委員會,亦透過工作小組,與智障兒童學校合作,進一步修訂延伸教育計劃的學習重點及預期學習表現。
智障兒童學校學校目前雖未有高中課程,但教統局亦將其納入未來高中學制改革的諮詢範圍之內。我們正徵詢特殊學校議會的意見,並將作更廣泛的諮詢。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葉曾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