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案存爭議之處<br>冼錦華、林春葉准保釋上訴終院

官:案存爭議之處
冼錦華、林春葉准保釋上訴終院

【本報訊】被控於○一年三月至○二年五月,接受免費妓女服務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前高級警司冼錦華,與提供利益及控制他人賣淫的夜總會女東主林春葉,同被判罪成,兩人原囚三年,今年六月上訴獲減至監禁兩年。二人昨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獲准,並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案件排期聆訊。
代表冼錦華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指,案中沒足夠證據顯示,冼錦華知林春葉操控他人賣淫為生,亦無證據指稱冼確實沒有付款給林,妓女所作證供僅屬傳聞證據,法庭不能依靠這些供詞,作為主要證據將冼定罪,即使冼接受林的甜頭,是否足夠構成普通法的行為失當罪,亦存爭議。

涉重大公眾利益
林春葉的代表大律師則指,案發時林只是要求妓女向冼提供性服務,並無操控他人賣淫為生,控方不能夠證實,林、冼當中有何非法勾當,證據不足以構成提供利益罪名。
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指出,如果不能夠證實冼知林直接操控他人賣淫為生,便會對兩人構成重大的不公平;警務人員獲安排免費性服務,而他同意接受,是否足夠構成罪行存爭議之處;林在這種情況下提供利益會否觸犯法例亦存爭議,由於案件牽涉公職人員,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准兩人上訴。
案件編號:FAMC29/04

前高級警司冼錦華昨同獲批准上訴終審法院的申請,准以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