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小姐,我嫌自己雙臂過粗,又有肚腩,常常想減肥,一次在電器店被職員游說下購買了一樽辣椒減肥啫喱新產品,不但未能減肥,皮膚還被灼傷,住了一星期醫院。
我當日經過荃灣一間電器店,內裏擺放一樽辣椒減肥啫喱,價錢三百五十元。職員說是新產品,可以減肥。我經她游說便買了一樽回家試用。我將啫喱塗在手臂及腹部位置,未幾感到皮膚很痛,像被火燒一樣,即時以冰敷治,最後要向醫生求診。
醫生替我檢查後證實皮膚被灼傷,要我留院治療;當晚醫生要我睡冰墊及打抗敏感針,並須服食抗敏感藥及止痛藥,我要服藥一個月後才完全治癒。雖然現在已復原,但雙臂偶然都會感到痛楚,十分困擾。我曾經到售賣減肥啫喱的店舖投訴,但對方堅稱是我使用不當,不願意退貨及作賠償。
皮膚科醫生史泰祖提醒巿民,使用減肥產品應看清說明書,使用前應在手背位置測試,是否有敏感症狀。消委會發言人則指出,有關產品可能有過量的重金屬,令產品成份過酸或過鹼,有可能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
根據真實個案改寫,文字由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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