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輸一票候選人成功翻案

區選輸一票候選人成功翻案

【本報訊】在去年十一月區會選舉中以一票落敗的北角堡壘選區民建聯候選人朱漢華,指當選者蔡世傳其中一票是廢票,不滿選舉主任接納為有效票,向高院作選舉呈請,法官昨裁定朱漢華勝訴,指兩名候選人實際同票,或需抽籤定輸贏。

或須抽籤定輸贏
五十四歲的朱漢華昨對判決表示高興,認為是「遲來的春天」,對於法例規定,或須抽籤定輸贏,朱認為雖然殘酷,但亦是辦法之一,而涉虛報地址投票被廉署拘控的蔡世傳則對判決表示失望,對於是否安排抽籤,選舉事務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均表示律政司正研究判詞。
朱、蔡二人在選舉中分別獲九百四十三票及九百四十四票,涉案問題選票是蔡世傳的名字圓格上,既有選民蓋印,亦有一個用藍色原子筆畫上的剔號。
高院法官朱芬齡昨頒布判詞說,選民必須以印章在選票蓋印,現行選舉制度不容手寫選票,該剔號是否無意中畫上,投票意向是否清晰,選舉主任均不應考慮,而該剔號的出現,並不尋常,可能令選民身份被認出,須予作廢。
資料顯示,九九年區議會選舉,坑口東的兩名候選人票數相同,選舉主任便拿出九個「乒乓波」,寫上一至九號,放入袋內,讓二人抽「乒乓波」鬥大,比拼運氣。
案件編號:HCAL127/2003

蔡世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