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電器安全信箱:<br>火鍋氣體爐具需符安全守則

家居電器安全信箱:
火鍋氣體爐具需符安全守則

寒冬漸至,是圍爐吃火鍋的好時節。李先生是一間海鮮酒家東主,他見酒家的火鍋爐具已用了多年,打算購入一批全新火鍋爐具,在寒冬期間推出火鍋特惠套餐。
李先生查詢:
1.如何選擇氣體火鍋爐具?
2.在使用火鍋爐具時,該給員工甚麼指引?
3.在儲存卡式石油氣瓶方面,又有甚麼法定要求?
機電工程署回覆如下:
1.由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所有在香港供應及售賣的住宅式氣體用具,包括火鍋爐具,均需得到機電工程署氣體安全監督批准,而獲批准的氣體用具均會附有一個「GU」標誌。因此李先生應購買附有「GU」標誌火鍋爐具。
2.食肆員工使用火鍋氣體用具時,必須遵守爐具說明書上所載指示。如放置卡式石油氣瓶時,氣瓶接駁凹位須垂直向上,切勿平排使用兩個火鍋爐具,亦不要使用超越卡式石油氣瓶蓋邊緣的任何加裝配件。易燃物品該遠離火燄,不可在無人看管情況下任由爐具燃燒。

通風不足 停止使用
當發現通風不足、氣體洩漏或設備損壞迹象,要立刻停止使用火鍋爐具,並即時安排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修理。基於消防安全理由,在地面以下的食肆不應使用卡式石油氣爐。
3.在儲存方面,食肆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卡式石油氣瓶上警告指示,確保卡式石油氣瓶儲存於乾爽、陰涼、遠離火燄及通風良好的地點。
詳細的技術要求,如儲存室的通風規定、警告指示等,可參閱機電工程署編製的實務守則:《氣體應用指南》之六:「商業樓宇內作供應飲食用途之石油氣裝置規定」。

機電工程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五刊出,為大眾提供有關電氣、氣體、升降機等機電安全訊息,從而提高市民對機電安全意識,如對機電安全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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