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生逾一百五十名食客食物中毒的旺角朗豪坊阿拉麵館,被食物環境衞生署揭發曾無牌偷步經營六天,期間發生首宗食物中毒事件,該署正考慮檢控該食肆。食環署調查後亦發現,朗豪坊另外十間食肆仍未正式取得食肆經營牌照。
衞生署發言人昨日實證,續有十八人在朗豪坊阿拉麵館進食後感到不適,令受影響人數增加至一百五十四人。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楊純駒昨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正考慮檢控阿拉麵館,他估計今次事件與製作食物過程出現問題有關,令食物出現交叉污染。
食環署又透露,阿拉麵館上月二十三日才獲發暫准牌照,卻早在上月十七日已開業,即偷步經營六天,在無牌經營期間,即有市民進食後不適,根據衞生署資料,最早發生的食物中毒個案上月二十日曾在該食肆進食,食環署及衞生署在二十四日接獲首宗中毒報告,展開調查。
楊純駒指出,新食肆被列為最高風險的食肆,署方會每四周巡查一次;但食物中毒個案爆發前署方未有巡查阿拉麵館。食環署又透露,近日發現朗豪坊有十間食肆無牌經營,已即時作出檢控,但不願公布無牌食肆名單。
發言人強調,署方會加強巡查朗豪坊的無牌食肆是否仍然繼續營業。該署亦將加強食肆員工的衞生常識訓練,計劃明年起要求食肆員工須接受衞生督導或衞生經理培訓課程,有關食肆才會獲發暫准牌照。
經營阿拉麵館的景樂控股集團助理業務發展經理高巧燕承認,該店在十七日營業,但未了解何時獲食環署的暫准牌照。管理朗豪坊的鷹君集團有限公司發言人稱,該公司只提供合適地方給食肆經營,食肆牌照乃食肆與食環署之間的問題,朗豪坊內會有三十多家食肆,暫未全部開業。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批評,不少新開業食肆「一路做一路等個牌,食環署應該不斷去巡查檢控」,他認為新開業食肆「一畀臨時牌三日內要去巡查,點可以等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