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基金管理公司男董事,疑電召一名按摩女郎到其服務式寓所提供性服務時,拒絕對方「獅子開大口」,肉金索價由三千元加至兩萬元,遭該按摩女郎指控他企圖強姦,並恐嚇不可報警,涉案董事被控企圖強姦及刑事恐嚇兩項罪,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三十日再提訊,其間被告准以十萬元現金擔保外出。 記者:蔡曉楓
四十一歲的被告羅賢平,報稱任職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控罪指他於今年十一月三十日,在香港金鐘道八十八號曦暹軒的單位內,企圖強姦一名女子,並威脅對方會使她身體受傷,及意圖使她受驚。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待研究控罪是否合適及等候化驗報告,由於被告被指恐嚇事主不可報警,因此反對其擔保外出。
辯方則表示,被告佔有一間基金管理公司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摩根士丹利亦是該公司客戶,被告來港六年,家人均在美國華盛頓。
辯方又稱,被告曾多次透過事主的「老闆」安排妓女,案發日事主於交易前將肉金由三千元提高至兩萬元,被告拒絕付款,着事主離開其寓所,事主其後與丈夫報警,而被告身上並無不合理的傷痕。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以現金十萬元擔保外出。
被告所報住的曦暹軒(TheAtrium),位於金鐘萬豪酒店大樓內三十六至五十樓,為太古地產所持有,提供一百三十六個服務式住宅單位,面積介乎六百零六至三千三百八十八方呎,呎租四十五至五十元,即六萬多元至十五萬多元不等,入住率超過百分之九十。
案件編號:ESCC530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