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寬頻在上網細則條款中,未有中文說明合約有效期內,遷往網絡未覆蓋樓房,未能使用服務仍需付費。一上網用戶不明條款內容,搬遷新居向有線寬頻交涉時,職員竟建議他搬去有線寬頻有網絡覆蓋地方,用戶投訴有線寬頻簽約前未說明,職員荒謬。
有線寬頻上網用戶楊先生稱,他原本居於東涌居屋裕東苑,今年初於電話中接受推銷員介紹,承諾簽約使用有線寬頻上網網絡,合約期至明年五月,月費一百零二元,有線寬頻每月從其信用卡帳戶扣取費用。
他說,早前計劃遷往東涌壩尾村村屋;因與有線寬頻簽訂合約尚餘半年,他致電有線寬頻查詢延續服務事宜,可是職員回覆令他大為氣結。
「佢哋話𠵱家壩尾村冇網絡覆蓋,只可將我嘅帳戶凍結,呢半年就算我上唔到網,佢哋仍然會每月扣數;呢半年覆蓋到,會將我嘅合約期順延,如果無呢?呢半年畀咗嘅錢就唔會退番。」
他對於有線寬頻未能提供服務仍要收款,向有線寬頻投訴,他說,有職員竟然說:「你可以搬去有我哋網絡嘅地方住。」
楊先生稱,他已遷往新居,需另選其他公司網絡上網,他白白損失半年月費共六百一十二元;如他拒絕付款,則需付毀約費七百多元。
有線寬頻客戶服務部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以書面回覆稱,有關凍結有線寬頻上網戶口的條款及細則,有線寬頻已清楚列明在其公司的網頁內。
有線寬頻指出,由於楊先生不接受凍結戶口安排,有線寬頻已酌情向其建議,轉讓其寬頻上網戶口予他人使用。有線寬頻正等候楊先生回覆。
記者瀏覽有線寬頻網頁,其中「公布事項」條款及細則一段,只有英文版本,沒有中文版本。
涉及凍結戶口的條款為第六十八條,內容大意謂:客戶如在合約期內,遷居至未有有線寬頻網絡覆蓋地點,客戶需在最少三十日前通知有線寬頻,有線寬頻會將客戶戶口凍結;如合約期內有線寬頻網絡覆蓋至客戶新地址,可恢復向其提供服務。惟若合約期完結,客戶新地址仍未有網絡覆蓋,合約期內客戶已付費用,將被視為已經使用。(一一二八○○一)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合約內已有條款列明網絡商提供服務至指定地方,若客戶單方面搬遷而未能使用服務,較難要求網絡商取消合約。
發言人稱,若客戶於登記使用服務前,知道在預見將來可能搬遷的地點,應先向職員查問有關地點是否有該公司網絡覆蓋,以作保障,或可考慮較短的合約期,避免簽署較困身長約,造成損失。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