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S和妹妹T從LA回港度假,兩人的男朋友都沒有同行。蒲了兩晚夜,T對着電話說:「周五晚的蘭桂坊竟然水靜鵝飛,我們先去Dragon-i再去Dip都甚少人,最後去那間,我數過了,我們兩姊妹加上其他客人和侍應,只得十三人……呆坐到一時,只得兩個薯頭過來搭訕,其中一個問我拿電話,我說後天就走,於是他問我取email,我瞎編一個給他……假如不是毫無選擇,我才不會跟這兩個薯頭交談。」
談了近一個小時,T終於掛線,我好奇問她和誰在講電話,她說男朋友。我詫異:「他不會吃醋嗎?」T反問:「為何吃醋?在LA他也經常去蒲,除非他向我隱瞞行蹤,否則聽到他『俾女媾』我也不會動怒。」我追問:「你就不怕給他碰上比你好的女人?」T抬起頭,「不怕,我對自己有信心。」我思忖,「如果昨晚給你碰上的是帥哥,你會給他電話號碼嗎?」T笑說:「可能吧。」我接着問:「那你還會如實告訴男朋友嗎?」T哈哈大笑,「只說一部份,不過我不會亂來的。」
我沉吟,「你們可以接受對方有霧水情人?」T瞇縫眼睛望我,「我們只是享受被別人追求的感覺啊,不會有進一步發展的。」「不怕玩出火?」「真的要變也沒法子。」「可是,是你們自己讓這段感情增添變數啊。」「經不起考驗的話,就由得它變好了。」
真搞不懂這對小情人,正常的情侶都是排外的,他倆卻把愛情視為公開挑戰賽,歡迎各界人士報名參賽。既想賺取被追求的刺激感,又想坐擁被愛着的安逸感,真的可以兩者兼得?抑或到頭來只會被自己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