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高官不滿政府一意孤行,計劃將入住率甚高的東半山聶歌信山道高級公務員宿舍出售,又批評政府要求租戶調遷時,以錯誤標準將次級宿舍升格,讓租戶選擇,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政府決定。
三名居於該宿舍的高官,包括剛在公務員減薪案中上訴得直的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單格全、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許國鴻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長(技術)文鼎。
單格全昨日接受本報訪問說,該非政府部門宿舍屬甲級,租住者均為首長級及低一級官員,租戶不乏政務官、高級工程師,還有數名區域法院法官及裁判官。
政府產業署發言人昨表示,該宿舍共有八十二個單位,面積約二千一百至三千二百平方呎,月租由二萬二千至五萬四千元不等,公務員住戶約有四十戶,私人租客二十四戶,另有十四個單位正招租,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對本案不予評論。
根據入稟狀,政府認為涉案聶歌信山道一零三號的宿舍空置率高,今年八月向公務員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確認該宿舍將在○五至○六年度出售,租戶須在○五年八月交吉。
不過,三名高官批評政府錯誤將「租值」列為宿舍評級標準,令很多次級宿舍升格為甲級,又漠視公務員建議,不肯先賣掉不受歡迎及低入住率的宿舍,而政府聲稱有五十三個甲級宿舍讓遷出的租戶選擇,其實只有兩個質素相若。
案件編號:HCAL15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