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屋主聲稱擁業權 索開閘費每月萬二元<br>機房被封維修升降機受阻

天台屋主聲稱擁業權 索開閘費每月萬二元
機房被封維修升降機受阻

葵芳盛芳街商住樓宇勝華大廈,升降機機房位於天台,早前兩部升降機故障,天台入口被聲稱擁有業權人士封閉,索取每月一萬二千元始開閘,工人未能進機房維修,令居民無升降機使用,苦不堪言。

勝華大廈住戶稱,大廈樓齡二十多年,樓高二十二層,天台有升降機機房及水缸等公共設施,早年天台已有搭建物,搭建物住戶雖在天台入口加設閘鎖,但若升降機及水缸需要維修,管理處會通知該住戶開門入內維修,故問題不大。

住客苦不堪言
住戶稱,本年八月新業主購入天台搭建物後,指天台是其私人物業,不會隨便讓人入內進行維修工程,若要內進須每月繳付一萬二千元。
住戶投訴稱,上月六日,兩部升降機故障,住戶被迫利用樓梯上落,高層住戶苦不堪言。
「嗰次爭執咗兩日先入到去整,咁第日點呢?公共設施冇可能會有嘢攔住入唔到;如果有人立心不良,開個天價,我哋係咪都要就範?管理公司應該諗辦法解決!」
記者早前到勝華大廈查察,見天台入口設有一道已上鎖鐵閘,無人應門,不能進天台查看。
管理勝華大廈的宏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言人陳先生回覆本報查詢稱,宏信兩年前管理勝華大廈,有關天台單位是唯一能進出升降機機房、水缸等公眾設施出入口。

法團拒付費用
陳先生稱,早前天台搭建物易手,新業主拒讓工人經其物業進入升降機機房維修,並曾提出如業主立案法團繳付每月一萬二千元費用,便可讓工人內進,惟法團拒付,故上月初升降機故障未能即時修理。
陳先生稱,近日經翻查地契,管理公司認為天台內部份地方,並非該搭建物業主物業範圍,故會要求該業主不得將天台入口圍封;管理公司會和大廈業主開會,商討如何跟進。
屋宇署發言人稱,勝華大廈天台確有僭建搭建物,但因有關搭建物並非新建,沒有即時危險,屋宇署暫不會採取行動。

尋求法律意見
葵青民政事務處回覆稱,葵青民政處曾與大廈法團及管理處聯絡,了解事件,並聯絡有關單位業主,勸喻他與法團合作;早前業主與法團達成初步協議,同意維修工人由其單位進入升降機機房維修。
葵青民政處已建議業主立案法團,就長遠解決升降機維修事宜尋求法律意見,葵青民政處有需要時會繼續提供意見及協助。(一一一○○五一)

意見:依地契採取行動
立法會議員劉秀成(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認為,樓宇在建築時,應確保會有通道到達大廈公共設施,不應有阻礙,如這些通道受阻,很大可能是被人為封閉;有關大廈管理公司及法團可先查明地契上天台公眾地方及私人地方範圍,再採取相應行動。

話你知:可申請法庭手令入屋
根據香港法例第三百四十四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大廈管理委員會委員以及獲管理委員會授權人士,可在給予有關單位業主或佔用人合理通知後,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有關單位,藉以視察、修理、保養或翻新單位內任何公用部份。
裁判官如信納經宣誓而作的告發,即可發出手令,授權有關人士在警務人員在場情況下,破門進入該單位。 資料來源:葵青民政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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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劉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