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建明
公投一役,泛民主派得不償失。既無法在立法會通過,又使泛民主派陣營提早出現裂痕。新一屆立法會只開始兩個月,這麼快便分裂,總是可惜。
泛民主派在議會內已不過半數,如果還不團結,所起作用只會更加有限。否則,北京毋須多費功夫搞統戰分化,也可以收服泛民主派。
美國《新聞周刊》譏諷董建華為「香港民主之父」,其實不無道理。特首可以團結泛民主派,這裏有一建議。
請先看《基本法》第七十三條,這是關於立法會的職權。其中第九節列明: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董建華過去七年做了些甚麼,大家耳熟能詳,必定可以列出一大堆罪證。就以《基本法》第四十八條來說,其中第一點就說行政長官的職權是「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單就這一點,相信已足夠彈劾董建華。
只要十五位議員就可以動議,絕對不難。泛民主派議員可以分工合作,詳詳盡盡指控董建華的所作所為。
當然,要立法會通過彈劾案一點都不容易。但彈劾特首肯定比推動公投更有效,既可團結泛民主派,最重要的是,香港人支持彈劾特首,肯定會比贊成推動公投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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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本報論壇版主編、公共事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