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就讀香港大學文學院哲學系的男生,因不滿拍拖兩載的女友與其他男子傾談,竟於兩日內三度毆打女友,在同學面前敲打她的頭部,女友在第二度受襲後仍與男友外出用膳,直至再因同一問題起爭執,男生掌摑女友至流鼻血,令女友感到心灰意冷,向母親求助報警。 記者:黃詠鍶
二十一歲被告吳子豪,去年曾任港大哲學學會主席,受害人姓余,為同屆學會秘書。
身穿西裝戴着眼鏡的被告,昨於北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三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只因一時情緒失控才犯下本案,有老師和同學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指他平時並無暴力傾向,而且活躍於學校內外的活動,故對事件感到震驚。
被告願意賠償予受害人,但不獲對方接納,而二十歲的受害人在事件交警方處理後,已跟被告斷絕來往。裁判官表示受害人的傷勢不輕,故決定先聽取報告後始判刑,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三日,等候社會服務令、感化、心理及勞教中心報告,其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事件發生於今年八月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被告與受害人及其他同學,在卡拉OK玩樂至凌晨時分,被告因不滿女友跟其他男同學傾談,故敲打她的頭部五至六次,受害人走出房間,被告跟隨其後,並出手掌摑她的臉,導致她近嘴巴位置流血。
被告在同日晚上到受害人寓所,發現她正與其他男生在ICQ上傾談,即時以書本擲向受害人,令她的左眼出現紅腫,受害人仍不吭聲,繼續與被告出外用膳。
翌日,被告在港大哲學學會的房間內,怪責女友在未得他同意下與其他男子傾談,被告再掌摑受害人臉部,令她登時流鼻血,臉龐亦出現紅腫。受害人終向母親訴苦,並到醫院接受診治及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NKCC77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