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明年一月如期減薪

政府擬明年一月如期減薪

【本報訊】上訴庭判港府在公務員減薪一役敗訴,據知情人士透露,明年一月的第二期減薪方案相信會如期進行,至於制訂未來公務員薪酬可加可減機制的工作也會繼續。有學者認為,除上訴終審法院外,港府或須面對有公務員以是次判詞為基礎、拒絕減薪,建議港府及早準備好員工拒絕減薪的離職處理方式。

須訂處理拒減薪方法
知情人士透露,由於上訴庭的判詞並無指示港府應如何處理減薪問題,而○二年的立法減薪安排,與○四、○五年獲勞資共識的「033」減薪方案不同,因此相信判詞不會影響明年一月的公僕減薪安排。
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張炳良表示,上訴庭作出裁決後,港府當刻要面對萬一有員工拒絕○二年的減薪,港府將如何處理,「到底會同員工中止合約、抑或中止合約後再用新嘅聘用條件聘請,而中止合約後又係咪即時發放長俸?」
但張炳良指出,鑑於公務員或難以在私營機構找到薪酬相若的職位,他相信不會出現大批員工要求離開政府的情況,故未必會為港府的財政帶來太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