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名人之死,損友聚頭議論紛紛,諗諗到底幾時死才算好死。
男人很重視timing,六十四,就算不是住近天后,行過銅鑼灣,一樣會被人喚作維園阿伯。這種年齡,趁獻世前大隱隱地去,應該算是笑喪。
女人,天生雌激素有別,除非是仙姐翻版,否則不許人間見六字頭。五字輩,假如有乜冬瓜豆腐,見報時都會被殘酷的記者仔這樣寫:今晨西貢碼頭發現一具浮屍,是年齡介乎四十到五十九的老婦!以往七出才算老,今日標準與時並進,四五十已經相當阿嬸,衣着隨便些少,行過朗豪坊都會被過份醒目的售貨員當做東北三省自由行客。唔好彩經過元朗,該煨,分分鐘被無恥阿叔問價「一百蚊做唔做?」
眾友聞老色變,共識表決,男人可以老狗老死,女人需要dieyoung。所謂young,心境的虛虛實實反反覆覆不計數,憑外表定斷,女人終年頻撲不惜碌爆卡做面瘦身削骨抽脂,終極目標,無非是想在人生的終點前,優美地揮揮手埋單,清雅自重。躺在棺木裏,最好連雙下巴也看不出來。貪靚到死的女友一早寫好遺囑,假使卧床無力,煩請愛人從遺產中拿兩個零頭出來,給她注射大劑量肉毒桿菌、落重型鋼線、矽袋多塞幾個,總之好好睇睇,盡力花錢作最後的回春,別讓前來探病的親友受驚嚇。到兩腳一撐,靈堂內播放剪接過的人物錄像,遺容嚴禁瞻仰,年齡最好也從簡不報,只說是30+。「+」,有別於X世代;告別儀式中的+號,盡在不言中,姐妹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