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中國利率改革成效未許樂觀 - 何洋

蘋論:中國利率改革成效未許樂觀 - 何洋

人民銀行自1998至2004年,曾四次擴大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最近一次在本年1月1日。近日人行進一步放寬金融機構自主釐定資金價格的能力。解除價格管制(利率也是價格的一種),本是中國金融市場市場化改革中必經之路,但這改革舉措的成效端視乎微觀主體的所有權歸屬。
稀缺的資金要有效地配置到最佳的用途上,不但要求金融機構在面向各種不同的風險時,能自主決定資金的價格水平,更重要的是金融機構本身有能力,有誘因和機制去運用這定價的權力。這方面,金融市場和其他市場沒分別,要定價權被有效地用作調配資源的槓桿,就要求市場內的微觀主體由私人擁有。
換言之,只有私人企業才能最佳地運用自主定價的權利。從這方面來考量中國是次放寬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的改革,我們有理由對其效果抱懷疑態度。原因是在今天中國的金融市場內,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市場內仍扮演着重要角色。
國有企業並不以追求利潤為目標,而以政治考慮或其他社會目標為其運作原則。故此和私有企業不同,國有企業即使擁有自定價格的能力,亦缺乏誘因去按市場規則來辦事。這就是為甚麼雖然此前國家雖然已多番放寬國有商業銀行自定利率的能力,容許它們以較高的利率向相對國企高風險的私企貸款,但最終它們仍然偏重以國企為服務對象,沒有好好利用國家給予的定價能力的原因。
令人擔心的是,即使國家逐步把國有商業銀行私有化,但只要國家仍是控股股東,估計擴大金融機構自主定價的能力將不會為金融市場的運作效率帶來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