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人討論領匯(2382)是政府賤賣資產。這倒是很新鮮的概念,甚麼是賤賣?賤賣應該是售價低於資產值,但領匯的售價的的確確是比專業估價師估計出來的資產值高一點點。從這個角度來看,房委會沒有賤賣其商場。
不過,領匯至今雖未上市,市場上已掀起爭相認購之勢,我很有信心,領匯的公眾認購肯定大大超額。大大超額又說明了甚麼?說明了領匯的價格的確訂得很低,也因為價格訂得低,持有者才有可能獲得超過6厘的股息。售價低,是因為估價低,是估價師不合格?還是估價師賣大包,想賣大包給領匯的股東?
我是不反對房委會賣大包,這叫做「還富於民」嘛。如果領匯以香港人為優先的購股者,這的的確確是還富於民,可是,現在領匯只打算撥出10%的股票給香港的小市民,其他90%則分配給香港的富豪及國際機構投資者。為何厚待財團而不是本港小市民?以低價格賣掉香港政府的土地給財團,就不是還富於民了,這叫做「賤賣資產」。希望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三思,否則好事變成壞事,再一次激起民憤。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領匯的真正分配仍有變動的餘地,我想作出以下幾個建議:(1)每名現在房委會屬下商場租戶都有權優先購買25萬股領匯,價格約250萬,這麼做,相等於他買回自己租用的商店份額,讓租戶成為股東是團結租戶的最佳方法。如果他們不想認購25萬股的話,預留給他們的股可以全數分派給小市民。(2)保證每名申請的小市民都能分到一手領匯,要還富於民,就一定是人人皆得。
本港富豪、國際投資機構必須與本港散戶一同抽籤或同比例分配,大家以同樣的方法分配是最公平、最沒有人投訴的方法。我也不會極端到要求將領匯全部只分配給本港散戶,畢竟香港想成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給外國機構投資者一些甜頭是不妨的,他們錢多,申請額多,也自然可以分配多一些,不會不公平。
曾淵滄 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