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霑生前接受訪問時曾說,希望去世後,作品仍在人世間留下美的足印,證明他曾經生存過。
有一年,我敬重的一位長輩去世,當時我憤怒了很長時間,不明白上天為甚麼讓一些人英年辭世,而讓另一些人遙遙無期生存在這個世界上,不明白上天為甚麼不能以人類的貢獻合理編排每一個生命的長短。一位朋友跟我談了生命的數量和質量的問題,都是一些老生常談,老實說我並未能釋懷。
黃霑去世後,我再一次想,是不是真的天妒英才呢?六十四年,算長還是短呢?再加三個月,他明年可以在紅館再開「煇黃演唱會」;再加十年好不好?再加二十年呢?不捨得他的人,仍是不捨得……到底合理的生命長度應該是多長?在歷史之河中,再長的個人生命,再強勢的王朝生命,也只是輕風過處,河面漣漪由生而滅的一個瞬間吧?如此短暫!都是過客,匆匆過客,誰鬥得贏時間?
一位朋友常常用「時間」這個問題刁難我,慨嘆人不能突破時間。人固然不能突破時間,時間卻也不能脫離人而獨立存在,離開了物質這個載體,時間將失去意義。從這個角度來看,正是代代不息有價值的生命,為時間賦予真正的價值。許多人,在這個塵世間短遊、寄居,「暫時」生活在這兒,離去前,留下了美的足印,帶給後來者永恒的影響力,他們用這樣的方法突破了時間吧?所以,「永恒存在於暫時之中」。這句話是毛澤東說的,我不知道他的原意是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