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主派上周開會傾吓一周大勢,所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長毛上次同特首保鑣嘅衝突重未解決,大嚿、長毛同大班三大惡人又同政府保安開片。大嚿上星期三晚一返到立法會,即時向秘書長馮載祥投訴,話當佢去完領匯記者會踩場後,就俾政府保安阻止佢三人返立法會開會;同時差唔多想非法禁錮佢哋喺政府總部。
咁大件事,馮載祥梗係唔敢怠慢,即時寫咗封信畀行政署署長張琼瑤女士,請佢調查及回覆!
八方睇怕啲保安人員一定唔知立法會議員係民意代表,佢哋其中一個責任就係去議事堂開會,邊個都唔阻得,否則監都有得坐。基本法第七十八條就清楚列明,班尊貴議員喺出席會議同去開會途中不受逮捕,就可知佢哋地位幾崇高。下次見到立會議員,都係小心啲好,唔好阻住佢哋去路,知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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