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於一九九六年發生學生毆打教師事件的馬鞍山潮州會館中學,懷疑有中一女生被男教師以說話性騷擾,校方聲稱接獲女生投訴後,向男教師發出警告,指他「極有可能」傷害了該名女生心靈。該名男教師否認性騷擾,指摘校方虛構女生投訴兼處理手法不當,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校方口頭警告的決定。 記者:羅宇光
本案申請人為年約三十多歲的吳華民,執教鞭十四年;答辯人為潮州會館中學校長陳德恆及校監陳幼南,該校副校長蘇文玖昨日回應傳媒說,校監及校長均不在港,事件富爭議性,已交律師處理,有待法庭判決。
吳華民昨日接受訪問時解釋,事發今年二月十九日,他在一年級某班上數學課,一名沒帶課本的男生未獲老師同意,擅自走到鄰座男同學背後,貼着同學背脊,從後閱看對方的課本,其中一隻手更放在對方的胸膛上,吳老師見狀罵道:「如果你坐×同學(涉案女生)隔籬,你又揸佢呀?」引來哄堂大笑,男生亦乖乖回位。
詎料此話引發軒然大波,校長陳德恆翌日召見吳老師,指女生及家長向校方投訴,校方相信吳老師「極有可能」性騷擾該名女生,故向他發出口頭警告,吳老師自知失言,因此道歉。數天後,校方向吳老師發警告信,內容指他令該名女生心靈受損,向家長樹立極壞榜樣,建議他改善課堂管理及師生關係。
吳老師後來從該名女生口中得知她沒有向校方投訴,吳老師質問校長,得知實情是班中有同學將該句說話轉告班主任,班主任再告訴校長,女生投訴之說,只是校長虛構出來。
吳老師估計,他自九七年入職以來屢與上司不咬弦,包括公開反對校方縮班裁員政策、直斥校長處理違規教員手法不當及過份積極為學生爭取利益,因而開罪校方管理層,被人「抹黑」及「做佢」。吳老師舉例,他身兼多職,高峯期包括跆拳道及保齡球隊領隊等,曾向校方投訴分工不勻,因而得罪校長。
吳老師指校方無資格調查此事,校方指他「極有可能」傷害女生心靈,更是在缺乏專業心理評估妄下的定論,程序亦不恰當,加上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及教育界人治問題,遂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推翻口頭警告及警告信。至於涉案女生,仍在該校就讀二年級。
潮州會館中學位於馬鞍山恒安邨,為津貼男女校。九六年該校一名教師遭學生以硬物襲擊後腦,患上精神病,無法執教,○二年高院判校方向他賠償二百七十七萬元,法官更狠批校方處理學生紀律問題失當。
案件編號:HCAL14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