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富婆促分身家

垃圾富婆促分身家

【本報訊】曾因偽造亡母遺囑入獄的「垃圾富婆」梁美春,因亡母遺產與身為亡母遺產管理人的胞妹及弟婦纏訟多時,近日更因拒絕向她倆交代文件,被判藐視法庭罪成。昨日她入稟高等法院,向胞妹及弟婦作出反擊,指她倆蓄意不履行職責,就亡母的七項物業追收租金,要求她倆作出交代,並按遺囑分身家。
根據入稟狀,涉案物業位於中環、尖沙嘴、土瓜灣、牛頭角及長沙灣,其中之一為車位,答辯人為梁美春的胞妹梁美秋及弟婦楊美中。
梁美春指答辯人自九六年接任遺產管理人後,蓄意丟空物業,或以低於市價將物業出租,更因未能尋獲其中一項物業的屋契,遂要求她倆交代。又指她與答辯人雖有租金爭拗,但她倆的遺產管理工作應已完成,遂要求先將部份遺產按遺囑作出分配。
年約六十歲的梁美春,雖曾擁半億身家,但仍以拾荒為生,其亡母梁雪芬於六一年立下遺囑,將遺產平分兩女一子,梁雪芬於九二年去世後,梁美春偽造遺囑,指全部三千三百萬元遺產均屬她,結果入獄一年半。
案件編號:HCA2643/2004